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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涵育“以教为先”的育人土壤,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协同推进教师发展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第二批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院级中心”)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级中心功能定位

院级中心是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业务指导和协调支持下,服务教师发展的基层组织。院级中心结合专业和学科特色优势,搭建教师交流共享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学院营造关心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教师成长互助良性循环。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常态化、系统化的校院两级教师发展培养体系,精准聚焦学科特色,开展教师培训交流活动,营造以教为先的氛围,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学效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内容

院级中心教师发展工作应充分体现学院和学科特色,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针对性、系统化组织实施教师发展活动,努力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卓有成效的院级教师发展平台。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举办教师培训。围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等方面,定期面向本学院教师开展专题讲座/工作坊、经验交流、实践观摩、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2.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教师发展导师,开设名师工作室,为本学院教师提供针对性咨询指导服务,帮助教师更快、更好融入学校环境,及时解决教师个性化发展问题。

3.打造教研平台。定期组织学院教师开展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等活动,交流研讨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研究思路与成效等内容,鼓励教师以团队形式合作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4.加强导师培育。定期邀请优秀导师举办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导师工作坊、经验分享会等,帮助本学院研究生导师和企业导师提升育人能力和指导水平。

5.建设培训师队伍。协同校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骨干教师精准培育,提供具有学科特点的专业发展支持,鼓励教师以学科小组形式协作开发教师培训课程,助力骨干教师成长为教师发展培训专家。

6.加强教师关爱。完善学院教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帮助教师更好应对工作压力、舒缓职业倦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思想交流,为教师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支持。

7.做好桥梁纽带。组织本学院教师参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定期收集本学院教师关于教师发展的意见建议,协助学校不断完善教师培养体系。

8.发挥示范引领。鼓励学院中心依托本学院人才队伍和教学、科研成果,向校内其他学院(部)提供教师发展服务,推广优秀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师资队伍质量整体提升。

四、运行机制

1.院级中心需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原则上由学院分管教学或师资队伍建设的院领导担任学院中心主任,学院骨干教师担任学院中心副主任,具体人员构成和分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指导院级中心制定学院教师发展工作计划,为院级中心提供培训内容、专家资源、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帮助,并给予院级中心一定的经费支持。

3.院级中心活动纳入学校教师发展培训体系,通过学校中心的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发布,对教师参与培训的过程性数据统一管理,定期梳理典型工作成果,并将其纳入年度教师发展报告。

4.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定期组织院级中心进行座谈交流,推动院级中心总结经验、开拓思路、提升成效。

五、申报程序

院级中心的成立实行申报评审制。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成立并支持建设。申报程序如下:

1.请有申报意愿的学院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第二批)建设申报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18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2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至cfd@bit.edu.cn。

2.11月29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第二批院级中心建设名单。

联系人:陈晓燕;联系电话:010-68911017。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第二批)建设申报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教务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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