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 报告会、研讨会审批流程

依据《北京理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修订)》(北理工办发〔2021〕71号),各单位举办报告会须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坚持主办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三级审查”机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线上线下报告会的审批监管,归口分类审核,逐级审批把关,统一备案归档。

1.各单位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由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呈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通过后举办。

2.学生工作部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由学生工作部或校团委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呈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通过后举办。

3.各单位举办的有境外人员参加、或与外方联合举办的学术类报告会,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国际交流处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审查备案,呈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通过后举办。

4.校外单位使用本校经营场所组织报告会,由场地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备案;如使用非经营场所,由场地管理单位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呈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通过后举办。校外单位与校内单位使用本校场所联合举办报告会,由校内承办单位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呈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通过后举办。师生到校外参加报告会,由工作组织单位负责审核管理。

5.校内参与人员超过200人,或校外参与人员超过50人的报告会,须同时提交安全预案,由保卫部进行前置审核,审核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备案。

6.用人单位入校举行的就业招聘类宣讲会、培训会,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

7.多个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由主办单位履行报批手续。

8.主办单位登录学校综合事务流程平台(https://cap.bit.edu.cn),进入“事务管理-宣传思想-报告会审批”版块,按要求填写表单。原则上需至少提前5天报请审批备案,不得会前紧急审批和会后补批。


联系人:纪惠文,联系电话:81381375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审批表

2.北京理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审批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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