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校园新媒体公共账号开设(注销)备案工作流程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北理工办发〔2020〕16号)文件规定,学校新媒体公共账号的建设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行日常建设和管理。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内设机构正职领导是本单位和所辖各级各类以组织名义开设的新媒体公共账号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作为本单位新媒体工作具体负责人。学生和校外人员不得作为以组织名义开设的校园新媒体公共账号的开设主体。

1.各单位如需开设新媒体公共账号,应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校园新媒体公共账号备案表》(见附件),由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批后,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备案。

2.各单位也可登录学校综合事务流程平台(平台地址:cap.bit.edu.cn),进入“事务管理-宣传思想-新媒体公共账号备案”版块,按要求填写表单,线上完成新媒体公共账号的审批备案。

3.新媒体公共账号名称、运维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后,或新媒体公共账号注销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工作流程,重新进行备案。

4.党委宣传部每年将对校园新媒体公共账号进行年审公示,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年审材料,更新公示信息。


联系人:吴楠,联系电话:81381368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校园新媒体公共账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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