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校园展览展示活动审批流程
校园展览展示活动是学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展览展示活动是指在校园室内外通过标语、海报、展板、展墙、展览、橱窗、电子屏、网络等形式举办的展示活动或宣传活动。
二、在校园室外举办展览展示活动,参照《北京理工大学校园户外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北理工办发〔2021〕59号)执行。
三、在校园室内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由活动主办单位对展览展示内容进行审核,并形成明确意见后,提交场地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在楼宇大厅、艺术馆等校园公共空间举办的专题展览,需同时在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展览展示活动涉及校外单位或人员参加内容创作的,由校内主办单位和场地管理单位审核后,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批。因科研工作需要,确需举办的涉密展览或内部展览,需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
五、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在专用设备上撰写、修改、打印送审内容,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连入互联网设备。
六、校园展览展示活动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和场地管理单位应切实落实宣传阵地管理责任,要严把展览展示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于未经审批的内容,应及时撤除。
联系人:赵安琪,联系电话:81381372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校园展览展示申请表